男等于二十日期服已满,敬谨祭告。廿九日又祭告一次。
馀俟续具。
道光二十八年戊申正月廿一日 致澄侯、子植、季洪弟书
澄侯、子植、季洪足下:
正月十一日发第一号家信,是日予极不闲,又见温甫在外未归,心中懊恼,故仅写信与诸弟,未尝为书禀堂上大人。不知此书近已接到否?
温弟近定黄正斋家馆,每月俸银五两。温弟自去岁以来,时存牢骚抑郁之意。太史公所谓“居则忽忽若有所亡,出则不知其所往”者,温甫颇有此象。举业工夫,大为抛荒。间或思一振奋,而兴致不能鼓舞。余深以为虑,每劝其痛着祖鞭,并心一往。温弟辄言思得一馆,使身有管束,庶心有维系。余思自为京官,光景尚不十分窘迫,焉有不能养一胞弟而必与寒士争馆地?向人求荐,实难启口,是以久不为之谋馆。
自去岁秋冬以来,闻温弟妇有疾,温弟羁留日久,牢落无耦,而叔父抱孙之念甚切,不能不思温弟南归。且余既官二品,明年顺天主考亦在可简放之列,恐温弟留京三年,又告回避。念此数者,欲劝温弟南旋,故上次信道及此层,欲诸弟细心斟酌。
不料发信之后,不过数日,温弟即定得黄正斋馆地。现在既已定馆,身有所管束,心亦有所系属,举业工夫又可渐渐整理,待今年下半年再看光景。
如我或圣眷略好,有明年主考之望,则到四五月再与温弟商入南闱或入北闱行止;如我今年圣眷平常,或别有外放意外之事,则温弟仍留京师,一定观北闱,不必议南旋之说也。
坐馆以羁束身心,自是最好事,然正斋家澄弟所深知者,万一不合,温弟亦难久坐。见可而留,知难而退,但不得罪东家,好去好来,即无不可耳。
余自去岁以来,日日想归省亲,所以不能者:一则京账将近一千,归家途费又须数百,甚难措办。二则二品归籍,必须具折,折中难于措辞。私心所愿者,得一学差,三年任满,归家省亲,上也。若其不能,则或明年得一外省主考,能办途费,后年必归,次也。若二者不能,只望六弟、九弟明年得中一人,后年得一京官,支持门面,余则归家告养,他日再定行止。如三者皆不得,则直待六年之后,至母亲七十之年,余誓具折告养,虽负债累万,归无储粟,亦断断不顾矣。然此实不得已之计。若能于前三者之中得其一者,则后年可见堂上各大人,乃如天之福也!不审祖宗默佑否?
现在寓中一切平安。癣疾上半身全好,惟腰下尚有纤痕。家门之福,可谓全盛,而余心归省之情,难以自慰,因偶书及,遂备陈之。
毅然伯之项,去年已至余寓,今始觅便寄南。家中可将书封好,即行送去。
馀不详尽,诸惟心照。
兄国藩手草。
道光二十八年四月十四日 致父母书